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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护士延续注册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4-02    阅读量:       来源:院办


市卫生局将于2014年4月份办理我院护士延续注册工作。为确保延续注册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延续注册条件

凡是在2014年6月及之前(即护士执业证发证日期为2009年6月及以前)到期人员均参加此次护士延续注册。

二、护士延续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:表格可在潜江市中心医院人事QQ群(群号:321487539)群文件下载,或自行在网上下载

(二)申请人的《护士执业证书》原件

(三)申请人六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

(四)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副本复印件一份

三、材料受理时限

2014年4月8日-4月20日

逾期未交者将不再受理,请自行到行政服务大厅卫生窗口办理。

人 事 科

一四年四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