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医疗费用标准
| 1、正常分娩产前检查补贴300元。
2、顺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2100元,剖宫产的补贴3200元。
3、参保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生育医疗费补贴600元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生育医疗费补贴800元。
4、放置(取出)宫内节育器、皮下埋置剂补贴200元。
5、绝育手术补贴1000元。
6、复通手术补贴1500元。
7、妊娠呕吐按照疾病报销,保胎治疗由市医疗保障局审批。
| 1、符合生育政策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,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保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定额标准为700元/人。
2、引产由市医疗保障局审批: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,30周以内引产可以报销,30周以上因可以生育不能报销。
3、对因母亲(胎儿)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,按疾病报销,因个人原因引产不予报销。
4、妊娠呕吐按照疾病报销,保胎治疗不予报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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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理产科申请流程及报销待遇
| 1、管床医生申请—填写《潜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病理产科申报表》—产科主任同意—医院医保科审核—市医疗保障局审批—医保窗口住院登记。
2、经市医疗保障局审批同意的病理产科享受普通疾病住院报销待遇。
| 1、管床医生申请—填写《潜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病理产科申报表》—产科主任同意—医院医保科审核—市医保局审批—医保窗口住院登记。
2、经市医疗保障局审批同意的病理产科享受普通疾病住院报销待遇。
3、精准扶贫对象按照精准扶贫专项政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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