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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政策一览表

发布时间:2020-11-24    阅读量:       来源:医保科


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政策一览表

城镇职工医保

城乡居民医保

生育医疗费用标准

1、正常分娩产前检查补贴300元。

2、顺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2100元,剖宫产的补贴3200元。

3、参保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生育医疗费补贴600元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生育医疗费补贴800元。

4、放置(取出)宫内节育器、皮下埋置剂补贴200元。

5、绝育手术补贴1000元。

6、复通手术补贴1500元。

7、妊娠呕吐按照疾病报销,保胎治疗由市医疗保障局审批。

1、符合生育政策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,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保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定额标准为700元/人。

2、引产由市医疗保障局审批: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,30周以内引产可以报销,30周以上因可以生育不能报销。

3、对因母亲(胎儿)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,按疾病报销,因个人原因引产不予报销。

4、妊娠呕吐按照疾病报销,保胎治疗不予报错。

病理产科申请流程及报销待遇

1、管床医生申请—填写《潜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病理产科申报表》—产科主任同意—医院医保科审核—市医疗保障局审批—医保窗口住院登记。

2、经市医疗保障局审批同意的病理产科享受普通疾病住院报销待遇。

1、管床医生申请—填写《潜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病理产科申报表》—产科主任同意—医院医保科审核—市医保局审批—医保窗口住院登记。

2、经市医疗保障局审批同意的病理产科享受普通疾病住院报销待遇。

3、精准扶贫对象按照精准扶贫专项政策执行。

说 明

1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于2020年1月1日合并,生育医疗费用在医院医保窗口直接报销。生育津贴咨询各单位人事部门。

2、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。

3、新生儿父母任一方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(不分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),出生之日起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。凭出生医学证明到当地派出所上户口,再到市医疗保障局登记信息即可。第二年需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障费用才能享受。

4、市医疗保障局地址:东风路85号。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:6244390:6230112 举报电话:6244530 6236249。潜江市中心医院医保政策咨询电话:6231415;内线8323;8333